星泰等逾20國禁售電子煙 台澳半年前納規管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6/13 00:01
全球逾20個國家包括星、泰都已禁售電子煙,台灣及澳門亦早於半年前正式將電子煙納入規管,連自由如美國都規定電子煙產品推出市場前要審批,港府則至今未動手,建議也只當香煙管。
上屆政府早已就電子煙規管展開討論,時任食衞局局長高永文在2015年表明,研究立法全面禁售電子煙,亦不會就電子煙是否含尼古丁作出豁免。高永文前年仍指與相關部門討論,全面禁制電子煙入口、製造、銷售、分發及宣傳的立法安排。
時隔3年,港府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擬議修例規管電子煙、加熱煙及相關新興煙草產品,卻是將電子煙等相關產品的規管與傳統香煙看齊,並非全禁電子煙。港府提出的建議與歐盟《煙草產品指令》規定大致相同。
至於加熱煙的規管,歐盟認為現時缺乏加熱煙產品使用模式的實證,故採取審慎方式處理,應執法禁止其銷售、展示和製造。相反,港府則未有跟隨,有關規管建議同樣與傳統香煙看齊。
根據港府提交的文件,現時全球已有27個國家禁止銷售電子煙,當中包括香港鄰近的泰國及新加坡;而美國亦規定電子煙推出市場前,須接受審核及取得批准,較港府擬議規管更嚴謹。
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批評,港府建議與外國做法不同,直言「外地收緊,香港就放寬」,又恐重蹈當年規管捲煙的覆轍,電子煙煙民人數漸增致難以再下禁令。